问题:今年二月份发生的事情,护士洗牙过程中因为张口过度时间过长造成我的下巴脱位,20分钟后复位,牙医开了止痛药让我回家,没有做任何固定的措施,其后就是慢长的疼痛一直困挠我,其间我打过两次电话询问牙医,回复需要较长时间的恢复期,到现在已经半年多了,疼痛仍然持续,不能张口到正常度,吃饭说话都受很大影响。上个月我去拍了X光片,结论是TMJ,有轻度的错位(拉伤),我再问这个牙医,其答复要去看TMJ专科医生,我问了我的保险公司,他们不负担看TMJ专科医生的费用,专科医生的收费非常贵,如果全部自己负担我非破产不可。现在的问题是,我在二月份的那次下巴脱位事件能不能算医疗事故,以前我的下巴从未出现过任何问题,我能不能要求牙医负担我的医疗费?
Ken
回答:如果你的描述为真的话,牙医的处理方式很可能被证明为医疗事故并且需要对此负责。但是就如我们之前说过的,如果你要告医生的渎职行为,需要有在同地区同专业行医的专业人士的证词,来证明对方的处理行为低于该地区的专业标准。
建议你找专业的律师好好分析一下你的情况。
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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