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代朋友问问题,我朋友夫妇住在东田纳西州,有两个孩子,都在上幼稚园(Kindergarten),夫妻俩人因工作原因住两个州,妈妈一人带两个孩子,平时孩子下学回来,会给母亲打电话,母亲即可回家,(母亲上班7:30am to 4:30pm),约20-30分钟即可到家。
前日下午,孩子下了校车后自己回家后,先玩了一会儿,母亲打电话回家知其一回家,就离开办公室,途中因托儿所无人应门铃耽误一会儿,回家时已有警察在家等后,是邻居报的警。孩子无知可能说了些不利母亲的话,警察已开具传票,告母亲negligence。
该夫妇平时决无虐待孩子,但如所有华人家长一样注重孩子教育,给孩子交数学,上中文学校,学钢琴,孩子压力较大,有些抵触情绪,借此机会也了得看母亲被别人训,根本不知其严重性。
请贵报能告知此事的后果,需如何应对?是否会丧失孩子的监护权?对于警察,法院,和社会工作者的询问应如何回答,那些话可讲,那些话不可讲?
Jakie
回答:同样作为华人,我们当然理解华人父母对孩子责任的重视,我们也丝毫不会怀疑你们对孩子一番苦心。可是你需要明白,美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年龄低于12岁的孩子不可以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独处。美国的学校通常放学早,下午3-4点就没课了,很多其它族裔的家长和华人家长一样会面临没有办法在孩子下课这段时间内照顾孩子的问题,于是美国的学校特别安排了After School的计划,家长只需要交一定费用,孩子就可以在下课以后得到这些计划的监护。不能否认的是,很多华人家长会非常看重要交付的费用,再加上在中国,即使是非常小的孩子单独在家也是常事,我们小时候都有过这样的经厉,于是这些家长通常会让12岁以下的孩子自己在家独处。要知道,不论时间的长短,这已经触犯了美国的法律。任何知情的人都可以就此报告政府部门或者是报警来追究家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例如因此给孩子造成了伤害等等,甚至会影响到家长对孩子的监护权。
对于你的这次事件,首先建议你要说实话,但是你应该同时表明,这样做的原因确实是因为中美文化的差异,你们并没有任何意愿来触犯美国的法律或者是无视自己对孩子作为监护人的责任,并要求此次从轻处理,并表示愿意积极改正。
希望其它的华人家长也提高对此事的重视。
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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