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和几个人合租一个房子, 我做饭比较多, 但我每次做完都打扫干净从没有把东西放入下水管里。最近下水管堵塞,房东说找人来通要$200元, 因为我用厨房比较多, 让我至少出一半。我的疑问是, 签约的时候并没有说谁做饭多谁就应该付的多(房租包UTILITY),而且这是一个老房子, 我只搬进来几个月, 以前房东的家人在这住了十几年, 谁知道是我们这几个房客的原因还是他们的问题呢? 这水管堵塞不是一朝一夕的问题。
但房东说和约上有一条"Tenant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damages caused by his negligence and that of his family or invitees and guests."
请问他能够用一条让我付PLUMBING FEE 吗? 我虽然做饭比其他几个房客多, 但我并没有任何不恰当的行为导致堵塞. 但房东威胁我如果我不交他就要加我房租费(我是MONTH BY MONTH)。
请问这件事情到底该如何解决呢?谢谢你们的回答,我很喜欢看你们的报纸。
老袁
回答:建议你和房东协商解决这件事情,因为看你的描述,这件纠纷很难分辨出谁比谁更有理。
合约上既然有写明由房客为房客造成的损失负责,那么在损失可以证明被房客造成的情况下,房客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你现在可以争论的是,到底这次下水道堵塞到底是不是你造成的,如果不是,那么就不需要你负责。但是看你的说法,你自己已经承认是使用厨房频率最高的人,那么似乎由你造成堵塞的几率要大些。但是这也不能说明问题就是你造成的。
你当然可以选择和房东争执,但是你和房东的租约毕竟不是长期租约,很有可能房东会由此而刁难你。如果你还想继续在这里住下去的话,建议你好好和房东商量,和平解决。如果你对在这里居住报以无所谓的态度,你可以选择坚持自己的观点,拒绝支付这笔费用,相信房东也不会对你怎样。建议你综合考虑自己的情况,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法。
方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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