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本人现在住在租的APARTMENT, 已经住了14个月。租房合同上说住满14个月, 就有1个月的免费。但是我的LANDLORD说我有四次LATE PAYMENT, 他不给我那个月的免费。我看了合同, 合同上确实写着每月1日前必须付房租才可以享受该优惠。问题是我每次都是通过邮局给他寄支票, 一般是30或31日寄, 也有几次是月初寄的。现在我怎样才能拿回一个月的FREE? 如果这个月不给他房租费, 会有什么不好的结果? 他会不会起诉我或把我赶出去?
一个学生
回答:按照你的说法,你并没有能够在每个月的1号之前将房租交付给房东,因此按照合同,你将不能够享有免费租金的优惠。你的房东是按照合同办事,并没有做错。而你也应该按照合同办事,该交房租时还是老老实实地交吧。如果你不交房租,你的房东当然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解决此事,合情合理。
方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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