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我曾分租一间房给某人,住了一周后,出月,某人付我一月房租和一月押金(之前未付),第二天,乘我们夫妇二人上班,他撬开我的房门,偷走几千美金,卷了铺盖逃了,留下一部分生活用品,晚上我们回家发现情况,打他电话不接,遂报警,由于语言较难沟通,仿佛警察问我们有否亲眼看见他偷,我们当时只好说没有,警察留下一张报警的单子。可我们认定是他,刚付了一月房租和押金,就不要了?很多可说明的地方。案发是周五,周一再打手机,接手机者说他辞工了,手机是公司借给他用的,还说,他欠你钱,我们不欠你,希望以后不要再打这手机。数月后,我与同事在外撞见他,跟他要钱,他说没钱,把皮夹拿给我看,我拿到手中,他要回,我没给他,说你必须还钱,他遂带我和我同事,乘我们的车去找他一个开店的同乡借,结果没借到,我就说,给你两周时间,如不还钱,我就将皮夹交警察。其后,我还照皮夹里驾照上的地址找到他住处,未遇他,给旁人留了话,请他回电给我。结果两周早已过去,没有他消息。首先,我打算将皮夹交警察;其次,我不知道警察该不该去找他?能不能去找他?
李先生
回答:既然你在报警时由于语言的问题,警察很可能没有听明白你的英文,那么建议你找一个懂英文的朋友来帮助你将此案重新报告给警察。你可以提供所有可提供的线索,并且说明你怀疑对方偷窃的原因。
至于对方的皮夹,你可以交给警察,也可以留置在手里,因为虽然你拿到皮夹时没有得到对方的同意,但是对方后来的行为也可以被看成是认可将皮夹作为一种担保。
如果你有任何损失的话,你可以将对方告上法庭。
方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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