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今年租约到期前两月传真给租房办公室关于我们房子的一些不便(e.g.因为别的cable在我们的房子里,有问题就要进我们的房子修理), 但他们的管修理的人还不错, 我们提出了下一年我们期待的房租,办公室人说管不了,让我们问寄房租的地方,我们就问她, 他们认为下一年房租是多少, 她先说不知道, 我们说我们需要知道你们给的价决定续不续, 她才说房租不变, 然后我们权衡了一下, 告诉她我们决定续签下一年, 什么时候签lease, 她说过几天准备好就给我们寄来。结果收到lease 说下一年涨了20/月, 现在已过了今年到期两个月, 我们没有说不续下一年, 所以我们必须续签。 我们拿着lease 找她说, 她说她不记得她曾说的价,可能是误会, 20 又不多, 她不能做什么,对不起了。
请教,我们有什么合法途经去掉这强加的240(20/月x 12), 或者不用续签下一年lease。 不想再跟这种人浪费时间。找她说, 她还不愿搭理。 协商已经不可能了。我认为这就是歧视我们!
一个学生
回答:根据你的描述,虽然对方是给了你模棱两可的答案,但是你自己也应该对此负一定的责任。毕竟对方已经告诉你,她对于你未来一年的租金并不清楚,并且让你去找被人询问,而你在这种情况下,仍然选择向对方询问,并且宁愿相信对方估计的租金。
人在异乡,可能是会受到当地人的排斥,但是这并不表明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就自然地把问题归结于“歧视”上,这个“帽子”扣得太轻率了。
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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