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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有关房子的问题
作者:《田纳西新闻》编辑部  来源:田納西新聞  文字大小:【】【】【


问题:最近遇到一件很烦心的事, 想请问《田纳西新闻》帮助。

3年前和男友合买了一栋房子, 所有费用均摊。之后因为种种Ô­, 两人关系走到尽头, 我决定搬出去。 开始我建议他三种方案(也只有三种)1)我买他的那一份;2) 他买我的那一份;3)把房子卖了。 但是他拒绝任何一种方案, 并且给我各种难题. 他吸烟非常利害, 并且是在家里吸, 现在房子里到处都是烟味, 崭新的房子已¾­毁了, 要卖出去也很困难。 我已¾­很难忍受下去, 决定即使放弃这个房子也要尽快搬出去.

我上网做了一些研究, 发现因为房贷合同是以他和我的名字共同签定的, 所以即使我搬出去, 在法律上仍然有付贷责任。他也以此作为理由钳制我。 如果¾­过法庭强制卖房, 好像手续也很复杂冗长。 另外我也非常迷惑, 不知道他究竟想要什么样的结果,我现在是只要让我不带法律麻烦的走, 什么损失我也不计较了。

所以非常希望编¼­专家们 能指点迷津,我是诚心请教。

                                                                                        孟菲斯  Jessica

 

回答:看来你在和前男友购房时并没有签订合约,所以现在没有办法按合约行事了!这是不少华人常犯的错误!

现在该怎么办?第一假定你的前男友不是无赖,他不会住在那里又不付贷款,用他的信用开玩笑。如果你选择搬出去而让他居住,并且他一直支付贷款,有一天卖房时,你还会和他一样享有房产的Equity!而且,如果房贷上有你,推测房主(Deed)也有你的名,卖房时必须有你的签名。第二假定他是无赖,又不付房贷,又要住在那里,你大概要请律师了!律师会告诉你法律上的方法。你最好先请一个有¾­验的地产商,对房子的市场价值做一个评估,看看和房贷之间的差距(是否有Equity)。

                          方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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