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三个月前签下合同准备买一幢房子,这个房子有一个美丽的花园,地里长着各种兰花以及其他各种好花草、还有很多很好的冬青树、加上十几棵硕果累累的朝天椒树,也有卫星接收装置等等,真是一个非常温馨的家园!
可是过几天就要最后交接了,上个周末去检查房子的时候,所有的这些花、树都被原来的房主挖走了,花园地上到处残留着一些坑洞和一些干死的花草植物。卫星接收装置以及房间里的窗帘也全被洗劫一空,热水龙头在不停地流着一条长水线,怎么也没法关上,一片惨败破落凄凉!
我们紧急与律师取得了联系,通过律师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可对方及其律师态度强硬,他们不针对主题回应,只是绕开主题敲边鼓,坚称房子已经被清扫干净了,对我们的要求一概拒绝。
我现在的证据就是用照片拍下的那些残破的花园与坑洞、以及没有窗帘、细水长流的房子。我的经手律师为取证,与卖房子的中介取得了联系;可那混账女人很恶劣,为了早点卖出房子拿到回扣,她竟然站在原房主一边,装聋作哑、谎称原来没有什么花草等。这一切使得我非常被动,因为明天下午就要最后交接了,我的律师现在要我忍气吞声,先办交接,以免被对方罚款。看起来倒好像我们是没理的一方了。他还说什么在房屋交易中卖方一般总是要占上风,我想他之所以如此软弱,也是因为他觉得我的这个case 还不够大,他也想早点儿了手。对了,他让我先办交接,然后再起诉对方,这样她又好做一笔生意。
我真觉得有来自各方的压力,而我自己一个人在孤军奋战。明天房屋的交接迫在眉睫,我应该怎么办呢?我有办法推迟交接时间而不被罚款吗?因为这是由于卖方先违约并导致出现了这些悬而未决的赔偿问题而造成的,然道推迟交接时间必须由我来承担责任吗?然道我就应该这么忍气吞声,先办交接吗?有什么办法能使卖方赔偿损失呢?
刘太太
回答:你描述的问题中,当然可能有对方的问题,但是主要是因为你自己对于美国的房地产买卖的标的认识不清。房地产买卖只是限于地产、地上建筑和房屋中任何已经和房屋结构建造在一起、不可分割的部分。比如你问题中所描述到的窗帘和卫星装置,这完全不属于房地产的范畴,而属于动产的范畴(Personal Property)。除非你的购买合同中就这些标的特别注明,那么这些标的不属于交易的范畴,这就意味着,对方完全可以合理合法地将这些标的带走。
对于你问题里提到的对方把园子里的花和树全都挖走了,并且在地上留下了坑洞,这应该是不合理合法的。因为这是属于种植在地里,是地里的一部分,并且他们还对地面造成了损坏。针对这些方面,你可以要求暂时不办理地产交接,并且立刻给对方书面解释不交接的原因,并且要求对方在一定的时间内立刻做出修整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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