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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的物业公司
作者:《田纳西新闻》编辑部  来源: 田納西新聞  文字大小:【】【】【

问题:去年底在一小区购得一townhouse,搬进去后一个多月没有收到交物业管理费的通知,觉得有点奇怪(因为搬进来前我们和物业interview过,他们应该有我们的资料),我们就主动打电话询问,得到的结果是他们是新来的物业,正在交接中,他们还没有我的帐户,他们会给我们寄payment coupon2个月后我们没有受到任何coupon,又打电话询问,结果还是没有我的帐户,又再次保证给我们寄coupon,但是后来还是没有受到任何东西。突然有一天,在我们搬进小区半年后,收到一个讨债公司的信,来收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再加迟交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我们马上联系了物业公司,告诉他们我们并没有想逃避物业管理费,是他们一直没有我们的帐户,也一直没有寄coupon,我们也不知道具体每月要交多少钱(因为是新的物业),一次要交几个月的费用。物业坚持说没有帐户和coupon,我们也可以寄支票,说我们就是不想交这个钱,还说是我们没有寄材料给他们导致帐户不能建立,天哪,还倒打一耙,他们从来就没有联系过我们要什么材料。

现在我非常怀疑物业想通过不建立帐户和不给coupon以迷惑房主迟交物业费,以达到他们得到额外收入的丑陋目的,是否可以告这个无耻的物业? 政府的什么部门可以接受我们的complaint?另外我们因为物业没有给我们建立帐户和发coupon,而迟交物业费,这在法律上能站得住脚吗?可以以此拒付迟交费,律师费和其它费用吗?

 

Cindy

 

回答:首先建议你查看你和物业之间是否有关于如何交付物业管理费方式的协议,该协议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有规定,那么请参照规定的方式来对照你是否遵照执行。

如果你们之间没有关于如何交付的规定,而是如你所说,业主是在收到账单以后才按账单支付,那么在物业公司没有给予账单的情况下,你可以有理由拒绝交付。

关于延误费和律师费,除非你们之间有相关协议规定你需要承担,否则对方没有权利要求你支付这类费用。

既然目前这笔账单已经被送交讨债公司,建议你书面方式向讨债公司解释事情的始末,并且按照已有的账单支付物业费用。

 

                                                     方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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