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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的问题
作者:《田纳西新闻》编辑部  来源:田納西新聞  文字大小:【】【】【

问题:我是去年买了房子,一直到今天(快到一年了)还没收到地税单,想着一年了该交地税了,昨天给地税局打了电话,他们一查说系统里还是我前一户主的名字,我这才知道为什么老收到前户主的信件,可我们不可能随便拆开别人的信件啊。问题是地税局说当时他们没收到我律师行的通知,而我的律师行却说她已经把材料寄到了政府,这里肯定的是他们双方有一个工作失误。现在问题是税局会给我罚款吗?
律师行态度非常恶劣,她说已经从新发过去了一分,剩下事不归她管,叫我不要"纠缠",等我还没说完就挂断了电话。真气愤,我是她的顾客怎么能不听我解释?她强调的是:1.地税局是政府部门,工作时常出错 2.我们的错误是说的太晚,我们第一次买房不懂,以为一年交一次呢,她说是税局罚我的钱不是她,不理我了,在打电话过去,她不接了。我们全家都非常气愤,请问该如何处理?

 

                                                                  袁先生

 

回答:你说的这种情况还真是少见。律师行这样的处理方式和态度好像也不多见。

作为律师行,承担房屋买卖的最后交接,并且就此服务收费,那么他们就有责任保证交接程序的合法,并且要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通常来说,律师行在房屋交接后,需要将房产证在政府登记的文件寄交给买方,并以此来确认买方已经获得房产权。律师的责任并不在简单地在把登记信件寄到政府时就终止,他们有义务来跟踪房产权转换是否完成。

你可以写一封书面的信件,并且附上政府目前房产权的登记数据,并且限令律师在规定时间内给你一个确实的答复。你甚至可以要求律师承担由于他们的疏忽大意而造成地税罚款赔偿。

 

                                                  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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