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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的责任
作者:《田纳西新闻》编辑部  来源:田納西新聞  文字大小:【】【】【

问题:刚刚放暑假,于是租车和学校的一些朋友出去玩1周,当时在租车公司买了Loss Damage Waiver Full的保险,这个只管车,不管人,还有,大家都有医疗保险。
这个车时以我的名义租下来的,也是我开。我是不是需要和车里的其他人有个协议啥的,不然出了事故都找我要医疗费就破产了,以前看到同学之间经常好心办坏事,出了事情都有为钱翻脸的。现在胆子越来越小了,呵呵。如果要个协议是如何操作的,写个免责声明(里面都该写些啥,有什么注意事项吗),签个字就好了吗?我可以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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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首先很赞赏你这种考虑周到的方式。朋友之间本来搭伴出去玩是好事,可是万一出了事故,可能由于赔偿的问题,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由于租车是以你的名义,更因为你是驾驶者,那么如果出现事故而由此给车上的乘客造成了损失,并且是由于驾驶者的责任造成的,那么乘客有权利向驾驶者索赔。

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购买足够有保障的保险,这样万一出现事故,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一定的赔偿。

回到你的情况,你可以要求同车的伙伴签订免责协议,在对方自愿的情况下,申明如果出现事故将不追究你的责任。当然,这种免责协议的有效性也不是绝对的。如果造成事故的原因是由于你故意或者严重疏忽大意造成的,那么你仍然需要对乘客负责。

 

                                                            方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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