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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作者:《田纳西新闻》编辑部  来源:田納西新聞  文字大小:【】【】【

问题:我和我先生是在4年前在中国结婚注册的,然后通过夫妻团聚我来到美国,在美国我一直没出去工作,在家做家庭主妇,家里收入全靠丈夫的,所有的财产都是他一手掌握的,我也不知道我们家到底有多少钱,只有房子是我们两名下的,我知道的,我们前年买的,买的时候是23万,现在市场也不好,我们是银行按揭付款的,我们感情现在很不好,我想离婚,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分到多少?我老公说他没钱,只有这房子现在卖掉我们每人分3000美元左右,其它我没有的,但我知道他还有他公司的股票和他在公司买的养老这一部分,我想问下,如果我离婚,这些我能不能分到一半的,因为我知道美国法律规定财产是一人一半的,但我不知道股票和养老是不是一人一半的,同时我也不知道他现在到底有多少钱在他帐户里,我担心他把他的财产所有都转移掉,到时打起官司他说他账户里没钱,那我只有3000元好分的,我老公说过的,他离婚不会给我一分钱的,我想这对我太不公平了,我付出4年的时间和感情,去年把小孩打掉,弄了一身病,到时离婚一分钱都没,这里我也没有一个认识的人,不知道怎么办?现在真的很痛苦,希望贵报能给我建议,万分感谢。

 

                                                                 L女士

 

回答:由于你们没有孩子,因此在处理离婚问题的时候相对会比较容易些。

在离婚考虑财产分割的问题时,法庭只会对夫妻在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非共同财产则本着谁的财产属于谁的原则。

按照你的描述,由于你们之间的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而且看起来是在双方的名下,那么这将被视为婚内共同财产并且在双方之间分割。至于你先生在公司的股票和养老金这方面,首先要看是婚前取得的还是婚后取得的。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可以被视为婚内财产,如果是婚前就有的,那么婚前部分将被视为他的个人财产,而在婚内的增值部分,如果你能够证明你们双方对此都有贡献的话,那么增值的部分可以被视为婚内财产。

另外,由于你们婚姻存续时间较短,法庭的基本原则是在离婚后把你们双方都恢复到婚前各自的状态。

具体的问题,请你聘请律师来妥善解决。

 

                                                              方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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