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和妻子正在谈离婚的事情。根据我们的收入情况,在离婚以后,我需要支付给她赡养费。可是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些疑问。我们离婚的原因是她有了外遇,虽然她始终不肯承认,但是我早有耳闻。我想问,如果我被判决应该支付给她赡养费,那么如果她在离婚后和别人在一起,甚至结婚,难道我还需要支付这笔费用吗?我是不是可以不付呢?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
郁闷的人
回答:根据田纳西州的法律,如果离婚后的一方,通常为女方,在离婚后和第三人(通常指两性关系)居住在一起,法律上将推定她在或多或少地接受第三方经济上的支持。除非该人能够提出证明来否决这种推定。
那么在接受赡养费的配偶和他人同居或者结婚以后,支付赡养费的配偶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应减少或者终止支付赡养费。
另外,你可以在离婚协议上先行写明减少或者终止支付赡养费的前提条件。
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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