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法律上的问题,大家建议我咨询你们,问题是这的,我2010年11月份到这里租房子,从去年12月份和blackstone公寓签了合同,租期是半年。当时合同上的房租是685,据说这个房子的原来房租是825,但是有了这个合同,我和我室友就每个月付685。到今年4月份房东发现合同搞错了,找我们要钱,说是本来房租是825,所以我们从5月份又开始交825但是我们没有再签合同了!11月份以前我们都是交825的,从12月到4月都是交685,房东前后写了3封信,告诉我们补钱!上次最后一次警告我们这是最后一次了,否则就通知律师,我想问一下,我们假如不付钱会有法律责任吗,我们是按合同付的。合同还在。请给我们建议。谢谢!
诺城 王同学
回答:谢谢你的来函和电话。是的,这样的小案子好像不值得请律师。根据你在信函和电话中所诉说的情况,第一,你并不欠他们房租;第二,五月份你多付的200美元他们需要归还。你需要立即起草一份措辞强烈的信函,并用挂号信给你的房东,要求他在15天之内将你五月多付的钱返还给你。同时告诉房东,如果他拒绝的话,你将采取法律行动(Legal Action)。有关的法律行动,最简单的办法是去当地郡政府的General Session,你可以不请律师,但是你诉讼的对方是公司,他们必须要请律师。通常的状况,你的房东会付你这点小钱而罢手的。如果真要上法庭,只要做好准备,一般你不会输的。给你一次上法庭的机会,多一点北美生活的体验,也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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