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我们刚刚买了一栋房子。虽然我们的房子不是直接从建筑商手里买出来的,但是房子的卖主也刚刚在这个房子里住了半年,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房子是新房。购买前,应银行的要求,我们请专业的质量评估公司做了全面的检查,检查报告中没有显示房子有任何问题。可是我们搬进去后两个月就发现房子有问题。例如,车库的墙上居然出现了一道裂痕,虽然现在不大,可是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有大问题呢?于是我们非常气愤,打电话给卖主,质问他们为什么当初没有告诉我们。结果卖主说,他们从来不知道房子有这个问题。而且在他们居住期间,房子就是没有问题,所以他们不会对问题负责,并且建议我们去找建筑商。结果建筑商说因为我们不是First Owner,他们也不对我们负责。我想请问一下,我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到底谁该为此事负责呢?刚买了房子就发现问题,真是倒霉。万分感谢你们的回答。
曹先生
回答: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你的案件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首先,你可能有权利控告卖主欺诈。这里是指,卖主明明知道房子本身有质量问题,可是却故意隐瞒或欺骗;但是如果卖主自己也对此并不知情,那么他不需要对此负责。
至于和建筑公司之间的问题,在田纳西州,建筑公司对建造的新房,在没有提供书面的、明示的质量担保的情况下,也仍然对新房的质量付责任。但是建筑公司的这种责任仅仅针对First Owner,而不对任何后来买房的人负责。当然,作为后来买房的人,如果能够证明房子的问题是由于建筑公司在建筑过程的渎职造成的,那么非First Owner的房主,仍然可以控告建筑公司,并让其对损失负责。
通常来说,对于新建的房屋,很多建筑公司会提供书面明示的5-10年的质量担保。我建议你先检查一下你的房子是否也存在这样的担保。如果没有,建议你找个当地的律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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