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换学校搬家,就两个月把现在的手机(还有三个月结束plan)转给以前学校的人了,转给他的时候我跟他说了family plan的分钟是怎么计算,有讲清楚是美国国内,没有提打国际长途的费用然后这两个月他一直拿手机直接打国际长途,帐单累计已经快$600了。第一个月他只用了10天,所以费用很低,就$2.30块,所以我没注意。然后他现在认为,因为我没有告诉他国际长途多贵,所以我是不告知的责任,侵害了他的消费者权益又因为第一个月帐单出来的时候我没有告诉他国际长途的钱,所以是我骗了他。(我们当时说好三个月一起结算,所以我都没再看帐单,如果不是那么贵的话根本不会注意。)最后导致这样的一个帐单是我的过失。
请问,这个帐单我有多少责任呢? 如果我没有错的话,去小额法庭可行吗?因为我跟他不在一个州。谢谢!
Lin先生
回答:你的情况涉及到两种关系,一是你和电话公司之间的关系,二是你和承接你电话的这个人(承接方)的关系。如果你和承接方之间仅仅是一个私下的合同,并没有征得电话公司的同意,并且电话账单仍然挂在你的名下,那么你需要就账单对电话公司负责。
当然,如果你和承接方有协议(最好是书面的),那么承接方需要对账单负责。承接方现在的争论是你当时没有把电话付费方式解释清楚。但是在某种程度上说,这种说法是否站得住脚呢?而如果上庭的话,法官是否会相信他说的话呢?我觉得有一定的难度。这要看你们双方上庭后的各自证据和表现了。
总之,这种转手机计划的做法并不值得提倡。
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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